宁波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申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函〔2012〕146号)批复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和《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浙政办〔2012〕80号)要求,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根据《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令第180号),我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已拟定了宁波市逐步限制“黄标车”及“无标车”通行工作方案,即将报送市政府审议印发,预计于今年8月起实施。届时宁波市中心城区将全面推行 “黄标车”、“无标车”主城区出行线路限制和禁止通行政策,其他县、市中心城区也将逐步推行,“黄标车”将不得进入限行区域,“无标车”将不得上路。为确保该项政策顺利实施,同时保证广大市民顺利驾车出行,针对尚未申领环保标志的车辆,全市环保部门拟于近期为广大市民开展一次环保标志申领集中受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领受理范围
凡在本市注册上牌的汽车(不包括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符合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首次核发规定的车辆。
下列车辆不属于本次申领受理范围:
(一)市六区以下车辆
1、2012年6月10日-2013年4月14日期间已年检并申领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含排气检测不合格未予发放环保标志的机动车);
2、2013年7月31日前须参加年检的机动车(排气检测合格后由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直接发放),自愿申领的除外;
3、未按期参加年检的车辆。
(二)象山县以下车辆
2013年5月1日-2013年7月31日期间须参加年检的车辆。
二、环保标志种类
此次申领的机动车环保标志根据国家环保部相关规定分为黄色标志和绿色标志两类(简称黄绿标,符合黄绿标要求的车辆分别简称“黄标车”、“绿标车”)。
符合国Ⅰ标准(含)以上的汽油车和国Ⅲ标准(含)以上的柴油车,发绿色环保标志;
符合国Ⅰ标准(不含)以下的汽油车和国Ⅲ标准(不含)以下的柴油车,发黄色环保标志。
三、申领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机动车
1、申领受理时间:
2013年4月15日-2013年7月15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双休日照常办理、节假日休息)。
2、申领受理地点:
杉井奥特莱斯广场环保标志集中申领点(位于联丰路延伸段与秋实路交叉口西南侧)。
具体地理位置:位于联丰路延伸段与秋实路交叉口西南侧(宁波伯豪华府大酒店对面),公交123路、650路,奥特莱斯第1医院穿梭巴士可到达。
3、申领时段安排:
上述五个地区车辆按车牌尾号分时段申领(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车牌尾号为1、2、3的车辆:4月15日~5月14日;
车牌尾号为4、5、6的车辆:5月15日~6月14日;
车牌尾号为7、8、9、0的车辆:6月15日~7月15日;
(二)其他各县(市)区机动车
申领受理时间及地点见附件。
四、所需材料
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和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标注车主的手机号码。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机动车环保标志申领受理根据国家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环发〔2009〕87号)首次发放规定有关要求执行,不进行尾气排放检测,不收取费用;
(二)此次申领的环保标志有效期至该车辆下次年检时为止;
(三)一次性标志申领超过10份以上的,请到团体窗口办理,集中申领点将于3-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通知领取。
(四)咨询电话:55113133 87259959
全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申领受理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序号 | 辖区 | 申领点 | 详细地址 | 受理时间 | 咨询电话 |
1 | 海曙区 江东区 江北区 高新区 东钱湖 | 杉井奥特莱斯广场 | 联丰路延伸段与秋实路交叉口西南侧 | 4月15日-7月15日 | 87259959 55113133 55113155 |
2 | 鄞州区 | 集士港环保分局 | 鄞州区集士港镇资源配置与审批服务中心 | 4月8日-6月30日 | 81890000 |
3 | 鄞东环保所 | 东吴镇165公交总站(香湖湾东侧) | |||
4 | 中心环保所 | 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号门 | |||
5 | 鄞西环保所 | 鄞江镇小溪路(原鄞江卫生院) | |||
6 | 鄞南环保所 | 姜山镇东方巴士公交新场站(小城春秋小区往茅山方向500米处) | |||
7 | 鄞州区行政 服务中心 | 钱湖南路578号 | |||
8 | 镇海区 | 招宝山交警 中队 | 蛟川街道镇骆东路28号 | 4月15日—7月31日 | 86276529 |
9 | 蛟川交警中队 | 镇海炼化医院旁 | |||
10 | 庄市交警中队 | 庄市街道兆龙路1038号 | |||
11 | 骆驼交警中队 | 骆驼街道凉慈海南路1251号 | |||
12 | 九龙湖交警 中队 | 河头村河头菜场对面 | |||
13 | 蟹浦交警中队 | 329国道余严村 | |||
14 | 北仑区 保税区 | 女排训练基地二期 | 北仑新碶街道中河路328号 | 4月1日-7月31日 | 86784803 |
15 | 慈溪市 | 慈溪市 | 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 | 4月8日—6月30日 | 63961744 |
16 | 白沙路街道 | 白沙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
17 | 坎墩街道 | 坎墩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
18 | 宗汉街道 | 宗汉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
19 | 古塘镇 | 古塘镇便民服务中心 | |||
20 | 长河镇 | 长河镇便民服务中心 | |||
21 | 崇寿镇 | 崇寿镇便民服务中心 | |||
22 | 附海镇 | 附海镇便民服务中心 | |||
23 | 观海卫镇 | 观海卫镇便民服务中心 | |||
24 | 横河镇 | 横河镇便民服务中心 | |||
25 | 匡堰镇 | 匡堰镇便民服务中心 | |||
26 | 龙山镇 | 龙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 |||
27 | 桥头镇 | 桥头镇便民服务中心 | |||
28 | 胜山镇 | 胜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 |||
29 | 天元镇 | 天元镇便民服务中心 | |||
30 | 逍林镇 | 逍林镇便民服务中心 | |||
31 | 新浦镇 | 新浦镇便民服务中心 | |||
32 | 掌起镇 | 掌起镇便民服务中心 | |||
33 | 周巷镇 | 周巷镇便民服务中心 | |||
34 | 余姚市 | 审批中心 环保窗口 | 舜水南路119号(受理10辆及以上团体申领) | 4月16日-7月15日 | 62736306 |
35 | 车管所 | 新建北路312号(受理年检车辆及新车上牌车辆的申领) | |||
36 | 交警大队 | 南雷南路558号(主要受理违章车辆的申领) | |||
37 | 江北交警中队 | 舜水北路55号 | |||
38 | 丈亭交警中队 | 丈亭镇鲻山东路140号 | |||
39 | 低塘交警中队 | 低塘街道329国道与梁周线交叉口南300米 | |||
40 | 马渚交警中队 | 马渚东一路47号 | |||
41 | 陆埠交警中队 | 陆埠镇车站路29号 | |||
42 | 泗门交警中队 | 泗门镇湖心江路18号 | |||
43 | 梁弄交警中队 | 梁弄镇镇北路2号 | |||
44 | 临山交警中队 | 临山镇车站东路23号 | |||
45 | 奉化市 | 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内 | 奉化市大成路与弥勒大道交界处 | 4月8日-7月15日 | 88523074 |
46 | 宁海县 | 机动车排气检测站 | 科技园区竹泉路43号 | 3月4日-6月30日 | 83559922 |
47 | 象山县 | 机动车环保标志临时发放点 | 丹东街道新华路(县环保局对面) | 4月10日-7月31日 | 89506787 |
48 | 丹东街道 | 丹东街道体育场路31号 | |||
49 | 丹西街道 | 丹西街道办事处一楼 | |||
50 | 爵溪街道 | 爵溪街道办事处建设管理科(1) | |||
51 | 石浦镇 | 石浦镇行政审批中心一楼 | |||
52 | 西周镇 | 西周镇政府城建办三楼 | 5月1日-6月30日 | ||
53 | 贤庠镇 | 贤庠镇政府便民中心 | |||
54 | 鹤浦镇 | 鹤浦镇交警中队(鹤西路) | |||
55 | 定塘镇 | 定塘镇政府城建办(3) | |||
56 | 墙头镇 | 墙头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工贸工会窗口(观海南路28号) | |||
57 | 泗洲头镇 | 泗洲头镇交管站 | |||
58 | 涂茨镇 | 涂茨镇政府便民中心 | |||
59 | 大徐镇 | 大徐镇政府便民中心 | |||
60 | 新桥镇 | 新桥镇交管站 | 6月1日-7月31日 | ||
61 | 东陈乡 | 东陈乡政府便民中心 | |||
62 | 晓塘乡 | 晓塘乡政府城建办 | |||
63 | 黄避岙乡 | 黄避岙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 |||
64 | 茅洋乡 | 茅洋乡政府便民中心(溪口村和谐路36号) | |||
65 | 高塘岛乡 | 高塘岛乡江北路(老敬老院内) | |||
66 | 大榭 开发区 | 行政服务中心5、6号窗口 | 大榭开发区中信广场东楼一楼 | 4月15日-7月15日 | 86750676 |
67 | 杭州湾 新区 |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 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 | 4月15日-7月15日 | 63991919 |
六、常见问题
1、为什么要办理环保标志?
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城区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是造成我市空气污染和灰霾天气的主要“元凶”之一。
专家介绍,机动车尾气污染物主要集中在离地面1.5米左右的高度,正处于人的呼吸带附近,直接损伤呼吸系统。检测资料表明,1辆达不到国Ⅰ标准的黄标车相当于14辆国Ⅲ车或28辆国Ⅳ车的污染物排放水平。
机动车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有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合物(NOX)、一氧化碳(CO)和颗粒物等,并且其主要污染带又集中在距地面0.3—1.5米,即人群主要呼吸区域。经研究表明,由于机动车的运动作用,道路两侧的污染物浓度最高,尤其在绿化带附近,有明显的富集效应,当达到一定浓度时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
2、办理机动车环保标志需要哪些资料?
请车主带好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在上面写上车主联系电话。若一次性数量超过五本,请三个工作日后领取。
3、不达标车辆怎么办?
不达标不准上路,直到合格为止.
经过排气污染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标志,有关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这也就意味着,排放不达标或无环保标志机动车将不得上路行驶。
不达标车辆的车主该怎么办呢?“车主必须尽快到宁波二类以上车辆维修企业进行维修”,如果发动机有故障,在汽油不能完全燃烧的情况下,可能排放也会不达标,而很多车辆可能是尾气处理装置损坏使得排放大大超标。车子在维修后,必须再次到排气检测站“体检”,达标后再发放环保标准。
4、无环保标志,哪些城市无法进入?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长沙、贵阳、济南等城市已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车辆绿色环保标志为全国通用,拥有该标志的车辆可在已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的城市相关限行路段通行。
5、审领环保标志收费吗?
不收费。